•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單獨溝通情形
稽核室除按月將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查閱外,若需追蹤其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將按季編製追蹤報告呈送各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查閱報告若有疑問或指示時,將以郵件或電話詢問稽核主管或告知辦理。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出席每季召開之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說明與溝通。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每年至少兩次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查核結果,以及財務、稅務、內控相關議題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與獨立董事進行討論溝通及互動;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亦得隨時召集會議。
綜上,獨立董事可透過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以及稽核單位定期提供之稽核報告,了解公司營運狀況(包括財務業務狀況)及稽核情形,並可透過各種報告及管道(例如: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與稽核單位及簽證會計師進行良好溝通,此外,平時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亦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截至目前為止114年度簽證會計師已與獨立董事召開2次會議,稽核主管已與獨立董事召開5次會議,其溝通狀況良好並無特殊情事。
• 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本公司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將結果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送請董事會決議。本公司依下表之項目及參考AQI指標評估簽證會計師「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等五大構面,要求簽證會計師及其事務所提供之獨立聲明書及相關資料,經評估後確認簽證會計師並無違反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事,其評估表業經114年5月13日審計委員會同意後送董事會決議通過。
• 防範內線交易執行情形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並配合主管機關要求,要求「本公司之內部人(董事、經理人及持股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本公司股票」,相關人員及內部人之股權變動情形,均依證交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按月申報於指定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亦指派專人於每月月初及相關辦法指定封閉期間前E-Mail給所有內部人,提醒按期申報股權變動情形及於封閉期間不得交易本公司股票,並視情況通知內部人法令更新,當有新任之內部人時,則對其作必要之宣導說明,並設有專責單位提供諮詢。截至目前為止114年度專人已4次E-Mail提醒通知所有內部人封閉期間不得交易本公司股票。
• 誠信經營
本公司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為規範及防止利益衝突情事發生,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並於109年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14年誠信經營政策執行情形如下:
▪全體董事及經理人皆簽署「無違反誠信原則聲明書」。
▪董事長、總經理及會計主管每季就財務報告出具無虛偽隱匿聲明書。
▪透過公司官網或內部網站告知同仁包含「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等,提醒同仁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針對董事、經理人、內部人宣導誠信經營及內線交易等相關規範1次。
▪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員工進行宣導防範內線交易及相關法規之宣導1次。
▪派員參加主關機關舉辦之「114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114年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114年未接獲檢舉案件,亦未發現涉及不誠信行為之情事。